《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充分做好各项工作,首个征期结束后,辖区内资源税纳税人未出现一例申报缴纳问题,全部实现顺利申报和缴纳税款,并按照最新的税法要求和税额标准缴纳2020年9月属期资源税113.87万元。
部署税法落实准备工作。在新税法实施前,细化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组织一线征收人员在系统内多次对申报征收用例进行测试,确保已维护的征收品目和税额齐全准确,为顺利实施征收工作做好信息化保障。
扎实做好征管政策衔接。税务干部不仅认真学习新的税收政策,还对新旧政策的差异进行讨论和比对,仔细研究新旧申报表和申报期限的变化、当地涉及的资源种类征收品目名称的变化以及适用税额标准的差异,保证新旧政策在实际征收管理过程中的顺利衔接。
逐户维护变更税种信息。梳理出所有资源税纳税人名单和税费种信息,在核心征管系统内逐户变更纳税人税费种信息,对涉及品目的新旧信息进行终止和增加,按照新法的规定维护申报缴纳期限,确保纳税人征期内在前台申报或网上自行申报都能顺利进行。
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辅导。通过多种途径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开展前期培训和重点辅导,与纳税人沟通确认发生变化后的征收品目名称,对矿产资源涉税信息发生变化的企业进行“一对一”宣传讲解,特别是税额标准的变化和新税法的实施日期,确保纳税人掌握税收政策,准确把握税额变化的时间界限,遵照执行征管规定,保障新税法能平稳顺利实施,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