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3年阿拉善盟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的结果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阿拉善盟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相关规章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于2023年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了随机抽查。截止到10月31日,经随机抽查程序抽取了25户企业,安排自查25户企业,已立案检查20户,对立案企业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经随机抽查对象自查25户企业,其中无涉税问题企业5户,有涉税问题企业20户,共计自查应补税费、滞纳金2,753.76万元,已入库2,690.92万元。

经随机抽查对象自查后立案检查企业20户,截止到10月31日共计查补税费收入、加收滞纳金3,066.20万元,已执行入库3,066.2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