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的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相关规章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于2023年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我局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户数为2户,经随机抽查对象自查后立案检查2户,对立案企业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实施了检查,现已全部查结并已执行完毕,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立案检查2户企业共计查补税费117.77万元、加收滞纳金30.09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