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转发关于 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来源:阿拉善盟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税务总局各旗(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内税函〔2023〕186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并认真贯彻落实,严格规范执行。

一、加强日常监管

各旗(区)税务局要严格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全面提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质效。重点加强对未按规定开展实名制管理、未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等资料、超范围开展涉税业务等行为的监管。加强日常宣传辅导工作,重点辅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掌握电子税务局各项涉税服务信息采集、报送等操作,加强宣传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制度、TSC5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惩戒激励措施等政策,为提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工作质效打下基础。

二、强化信用管理

按照《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涉税专业服务信用TSC5级激励措施的通知》做好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纳税信用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信用在涉税专业服务日常管理中的作用,做好涉税专业服务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加大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的宣传力度,提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的认识,营造守信行业氛围。严格落实涉税专业服务信用惩戒激励措施,探索优化TSC5级激励措施,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开展各项业务,主动报送各项资料,提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信用。

三、规范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99号)、《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要求,依托税务网站、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场所等渠道,依法依规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并做好公示反馈工作。

四、严格违规处理

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严格落实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理。重点整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唆诱导或帮助他人偷逃骗税和虚开发票、恶意筹划、勾结作案等违法违规行为。每季度末如实填写上报《2023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处理情况汇总表》。

五、做好联合监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 阿拉善盟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业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阿税发〔2022〕24)、《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稽查局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转发关于做好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业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税纳便函〔20225)文件开展好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常态化联合监管工作。做好典型违法案例的公开曝光工作,增强警示震慑作用,形成良好社会导向。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工作将作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工作绩效考核的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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