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 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来源:阿拉善盟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国家税务总局各旗(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持续推动税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阿拉善盟税务局围绕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推出的第五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细化和责任分解,现将阿拉善盟税务局第五批措施通知如下,请结合前四批措施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

(一)根据清单和指引,全各级税务局组织开展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面对面宣传解读。按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要求,本级能够解决的问题迅速研究提出解答意见或针对性措施,本级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研究解决。共性问题由总局统一及时制发问答口径并上网,确保执行统一规范。

(二)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严格落实总局《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更好实现“政策找人”,确保政策直达快享。

(三)持续拓展大规模留抵退税工作成果,发挥财税人行协同机制作用,完善追溯享受的服务措施。对于符合税费优惠政策但已经纳税缴费的纳税人缴费人,主动提醒退税退费,充分尊重纳税人缴费人意愿,通过专期专项等方式及时办理退税退费。

(四)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积极应用推广总局收集编发研发项目鉴定案例,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充分准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

(五)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加大自主申报、自行享受的落实力度,不断拓展适用范围。

二、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

(六)“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自91日起,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通过对照《清单》规定的证明材料,查找税务机关是否已经存有纳税人提交且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避免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重复提交。

(七)深化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控新设税务证明事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不得要求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税务事项前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开展“税务证明 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行情况自查自纠,持续推进“减 证便民”。

(八)优化中小企业跨省迁移办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规定及时办理迁出手续,建立跨省迁移工作提醒、追踪、报告的工作机制,确保迁入户1个工作日办结迁入事宜,迁出户在没有未办结涉税事宜情况下即时办结迁出手续。

(九)进一步优化银税信用信息共享方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帮助更多民营企业凭借良好纳税信用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融资支持。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合作范围、提高信贷规模。各级税务机关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部门、合作银行开展多样化的“银税互动”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扩大“银税互动”影响力。

三、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

(十)充分发挥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作用,根据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税务局工作要求,做好进一步扩大总局民营企业直联点数量,建立自治区税务局民营企业直联点相关工作。结合密切联系纳税人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

(十一)组织全税务机关延续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季活动,聚焦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需所盼,拓展创新服务举措,推动新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更好落实落细。探索创新面向民营企业的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加强处于转型升级阶段民营企业的合规建设引导,推出面向新生代民营企业的综合服务。

(十二)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动,通过本地商会等组织,积极面向民营企业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税费专业培训辅导,运用征纳互动服务等方式,积极探索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的民营企业提升合规能力。

(十三)各地税务机关协同本地商会组织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站或服务顾问,深入开展普法、答疑、调解、维权等工作,及时满足企业税费咨询等服务需求。主动收集并高度关注民营企业高频、突发涉税诉求,及时进行研判提醒及响应。

四、进一步深化跨境服务

(十四)按照税务总局部署及要求,严格执行简并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减少报送频次,进一步降低企业申报负担。

(十五)按照总局统一安排部署,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行出口退税发票及出口报关单信息“免填报”。开展精准辅导,联合阿拉善盟外事办公室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培训工作,推进落实简便出口退 (免) 税办理方式,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便利度。

(十六)设立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加强跨境经营高频疑难涉税问题的收集整理,定期开展问题交流研讨,在税务总局推出的“跨境纳税人疑难问题解答”基础上对个性化问题开展针对性辅导,拓宽民营企业解疑释惑渠道。

五、 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

(十七)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格落实税费收入质量监控工作机制。持续拓展并畅通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密切监控“过头税费”投诉举报事项,对征收“过头税费”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十八)严格落实非强制性执法有关工作要求,落实自治区税务局制发“欠税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操作规范。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发生的欠税,积极辅导其制定清欠计划,对按计划缴纳税款的,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十九)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进一步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的14个事项,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依法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持续规范“首违不罚”一体落实,推动从“首违”到“不违”的转变,进一步提升税法遵从。

(二十)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和权益性审核制度,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审核力度,切实维护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民营经济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认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税务工作对推动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认真抓好《意见》落实、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作为深入推进税务系统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不断丰富完善全税务部门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措施办法,联系实际创新举措,主动协同高效作为靠前贴近精细服务,着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切实保障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阿拉善盟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五批接续措施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

2023年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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