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弘正悦泰税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行政登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23 09: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0

内蒙古弘正悦泰税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行政登记的公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的具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于2017年9月1日起对全区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行政登记。对新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现予以公示,如对新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人、来函或来电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求事实清楚、真实,提倡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471-3309327、3309084、3309411
        通讯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东段内蒙税务局办公楼)

                           2020年9月23日

 

 

符合行政登记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信息

机构名称:内蒙古弘正悦泰税务师事务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50291MA0QT7A524
法定代表人:闫耀飞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及从业人员信息:闫耀飞,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2017150000706;邓佩红,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SW00120982
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高新区劳动路108号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