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内蒙古辉裕能源有限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105MA7YP7JE1L 91150105MA7YP7JE1L | ||||
组织机构代码 | 11150100MB1652836F | ||||
注册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永泰城C座618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裴亚鑫,男,130429********521X | ||||
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案件性质 |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1年0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11份,金额78568574.03元,税额10213915.16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