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人名称 | 呼和浩特市鑫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105566912228A 91150105566912228A | ||||
| 组织机构代码 | 566912228 |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内蒙古高职园区商业服务区21号楼101室 |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叶宇霆,男性,150105********7832 | ||||
| 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 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刁国春,男性,232324********395X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 案件性质 | |||||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01月07日至2020年07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逃避缴纳税款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445.46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454.09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42.68万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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