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人名称 | 赤峰兴延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426MA7YP6UE96 | ||||
| 组织机构代码 | MA7YP6UE9 |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玉龙工业园区南区工四街工四路北100米处房屋 |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张秉军,男,612732********2730 | ||||
| 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 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 案件性质 | |||||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0份,金额619.57万元,税额80.54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逾期缴纳的税款加收区间滞纳金29.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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