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包头市飞凯祥运输有限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203MA0NL4H449 91150203MA0NL4H449 | ||||
组织机构代码 | MA0NL4H44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12号街坊锡华世纪花园百合苑K12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王彦星,男性,150202********3014 | ||||
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案件性质 |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06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679份,金额9993.60万元,税额1116.83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968份,金额9364.50万元,税额1030.09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