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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夯实公开基础,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有力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259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85条,政务动态信息1368条,其他信息543条,推出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多个专题。官方微博“内蒙古税务”发布信息1093条,微信公众号“内蒙古税务”发布信息1200条。全区所有办税服务厅主动免费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宣传资料。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条例》要求,优化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把网站作为“主阵地”,通过局领导在线访谈、举行新闻发布会、办税厅公告栏、两微一端、主流媒体等,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实际细化相关要求,全面推行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针对门户网站管理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管理制度、信息发布、主动公开目录等方面指导推进全区各盟市、旗县(区、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门户网站“市局频道—旗县局信息公开”栏目均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录入并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网站公开方式。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通过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公告栏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合作,通过税收宣传专栏、行风热线等,及时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收工作、税收政策进行宣传报道、解读解答。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公开,及时宣传各项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受理和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和建议。

(五)加强监督考评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素养,严密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税收舆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与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督办,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3081.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广度、深度和效率上,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的把握上,公开渠道的集成联动上,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全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解读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对应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发布重要信息时,做好深入解读工作预案。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做好公众关切信息的回应工作。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信息公开作用,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加强化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邮编:010020,电话:0471-3309019)。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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