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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nmgsj.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二路,邮编:010020,电话:0471-3309006)。

一、概述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持续夯实公开基础,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实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巩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制度机制,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表》,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制定《开展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基层国税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考评力度。通过座谈会、行风热线、调查问卷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国税工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全面做好涉税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和《要点》要求,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予以公开。把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据统计,2017年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3060条。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89条,推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多个专题;借助党报党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宣传媒体公开信息501条;借助微博公开信息472条,微信公开信息498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供人工和自动语音服务量41.9万通次。

(二)认真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充分利用在线访谈、新闻媒体、纳税服务热线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解读工作。认真组织税收热点访谈,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主要领导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3次,解读税收政策和重大税收改革热点问题,为广大纳税人解疑释惑。加大税收工作宣传报道力度,重点围绕主要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报道。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等自治区主流媒体全年共报道税收工作300余篇(次)。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内容齐全、运行稳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网站公开方式,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及时更新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大厅直接面对纳税人的优势,通过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公告栏、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等方式拓宽纳税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税收宣传专栏、行风热线等形式,及时对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税收工作、税收政策进行报道、解读。积极建立微博、微信等“微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信息服务。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时宣传各项税收政策和办税规定,受理和解决纳税人的咨询和建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和效率上,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的把握上,公开渠道的集成联动上,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全区国税工作重点任务,全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会商协作和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提升工作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整合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各类新媒体,进一步完善多位一体、内容齐全、运行稳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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