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拟调取2010年及2011年两年的部分销售发票,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及新旧系统切换有关事宜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20号】(颁布时间:2014-12-22),内蒙古于2015年1月8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工程正式全面推行,2015年之前的信息,是否因新旧税收管理系统切换造成前期开具发票、申报数据无法调取?或需要更高级别的机关授权才能调取?敬请给予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