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51231-9/2022-03822
主题分类
图解税收
标题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扩大到22个困难行业!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9日
发文字号
发文单位
税务总局新媒体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扩大到22个困难行业!
链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