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现将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
二、自
特此公告。
附件:1.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2.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3.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
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
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10.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11.暂停执行文件和条款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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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