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线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中,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归集整合税收大数据资源,积极建设内蒙古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平台。4月15日,该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各类执法数据的公开样式统一、信息同源、集中管理,为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信息化建设、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自治区税务局和14个盟市税务局已完成执法主体信息、监督救济等信息公示10万余条,其中包括纳税人关切指数较高的行政征收信息401条,行政许可结果96551条。

  内蒙古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链接于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共设置了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和其他事项7个模块29个栏目,具有集成展示、重点突出、实时发布三大功能,对税务机关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和监督需求。

  ——集成展示。在发布内容上,融合了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结合全区税收实际,选择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全程网上办等29项涉税涉企信息;在技术层面,整合了双公示平台、中国税法查询系统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等相关平台,更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查询,提升了公示内容的全面性和含金量。

  ——重点突出。在查询设计上,主页面按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切指数,设置了办税指南、A级信用纳税人、非正常户信息、欠税信息、行政许可、一般处罚和重大税务违法失信案件信息7项信息链接,覆盖了税务部门主要执法内容,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取相关信息更加便捷。

  ——实时发布。将关系纳税人和缴费人最切身利益事项,如税务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前提下,实现从金税三期系统自动抓取,实时公布。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用纳税人和缴费人“看得见”方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畅通联系沟通渠道,加力打造“阳光税务”,积极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