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税务局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税务春风温暖千家万户

  内蒙古各级税务机关把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在继续认真执行2019年推出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充分发挥主攻手和骨干作用,迅速落实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出台的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落实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助力企业复产复工。一是细致周密落实。第一时间部署确保税控设备正常使用和增值税发票“保供”,及时发布服务公告,两家税控服务单位落实服务人员712人,将8949万份纸质及电子发票提前配送到基层一线。将全区首批117户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及期末留抵税额数据下达基层,及时下达出口退税计划6.7亿元,逐笔跟踪问效退税进度,努力为外贸出口纾困解难。二是优化改进服务。在电子税务局中增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网上验旧功能和网上申请办理发票寄递业务,推出发票“线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9384户纳税人“零次跑”领用发票。提前在电子税务局开发了小规模纳税人核定专票票种用例,2月1日全面启动小规模纳税人自愿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网上核定即可在自助办税终端上领用专票。留抵退税、出口退税全面实行网上申报,2月份141户企业申报出口退税0.9亿元已全部退付到位,为8户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0.5亿元。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140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3665.2万元,其中为28户纳税人免征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增值税4.3万元;为3020户纳税人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增值税3534.4万元;为92户纳税人免征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增值税126.5万元。

  ——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研究社保费和非税工作制度;加强重点工作调度,制定16项自治区、盟市两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及时制发配套文件。对政策口径、统计核算等事项进行部署,指导全区开展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工作。三是调整征管信息系统功能。优化完善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登记、申报、征收、校验、统计等功能。提前开展企业划型前的管户关联比对工作,加强决策分析工作。四是做实做细统计核算工作。加强与人社、医疗等部门协调沟通,明确业务规范、工作职责、填报口径,加强减免税测算。细化社保费减免费统计核算工作方案及核算业务接口说明,确保后续核算工作精确无误。

  ——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经营负担。一是与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新冠肺炎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及政策解读,依法对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部分或全部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积极与税务总局相关部门沟通,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中配置相关优惠政策代码,并正式启用。二是依法落实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落实其他税收征管服务措施,为纳税人送去便民办税春风。一是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和延期缴纳税款。将2、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分别延长至2月28日、3月23日。截至目前,办理依纳税人申请的延期申报业务82笔,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业务318笔,税额6.53亿元。二是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打通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渠道,放宽限制条件,提供容缺办理服务。确定202项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占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事项比例的84.16%。2月初以来,全区累计办理网上业务199.8万笔,网报率达99.21%。

  ——落实对纳税人的多举措宣传辅导,确保政策应知尽知。一是加强辅导培训。主动创新、靠前服务,结合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研究制定宣传计划,制发宣传口径,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多渠道、多方式加大缴费人的辅导培训力度,通过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i税服务平台等进行宣传,编制政策解读及问题答疑、录制宣传培训视频,加强对12366纳税服务人员和缴费服务窗口人员的培训辅导。二是深入宣传解读。及时通过公文系统、FTP等渠道下达增值税支持政策文件、解读、问题解答、政策指引,向纳税人推送提示短信38万条,开展网络直播宣传解读2期,与8万名网友交流互动。对全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宣讲辅导,通过网络线上等方式对全区113家相关定点医院开展一线防疫防治人员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辅导宣讲。三是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3月17日,参加内蒙古政府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解答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税费优惠政策内容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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