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大力推广应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助力个税改革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税部分,以下简称“ITS系统”)是依托现代互联网云计算技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全天候运行、支撑个税改革的信息系统。为推广应用ITS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有序推进,党委书记、副局长张国忠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工作,具体承办部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用信息化推进个税税制改革。目前,全区注册ITS系统29317人,注册数量跃居全国第二,其中手机APP注册29051人,占比99%,办税服务厅注册180人,WEB端注册86人。为2019年1月1日自然人全面应用ITS系统、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实现与电子税务局集成。集成后的自然人账户体系将由电子税务局统一管理,用户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登录后,可以进入改造后的电子税务局(自然人)首页。自然人注册方式新增两种注册方式,分别是支付宝注册方式和微信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方式。

  二是创新自然人实名认证方式。在移动互联网端先后开通自然人支付宝实名认证和腾讯慧眼实名认证功能,实现双移动端实名认证办税方式,逐步引入支付宝最新研发的“眼纹”认证技术,实现更精准更迅捷的实名认证办税。

  三是实现自然人移动端和第三方服务平台全面办税体验。陆续开通移动端手机APP和支付宝城市服务、微信城市服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城市服务等第三方平台办税功能,极大地拓宽了自然人办税渠道。

  四是完成软件部署,开展系统功能调试及测试。按照ITS系统上线部署方案要求,提前做好数据库、中间件等系统软件安装配置,完成应用软件部署以及系统初始化全区采集版本工作,对采集项做到层层把关,严控采集质量,并派技术骨干至广东南海数据中心开展集中确认,形成初始化基线版本。按照税务总局统一要求,完成9月25日第一批数据迁移工作,并确保完成12月31日第二批数据迁移工作。开展系统测试,针对代扣代缴客户端、电子税务局WEB端以及手机APP等业务场景,组织开展功能测试。编写系统切换启用计划,明确及细化具体工作内容,完成系统切换数据清理,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系统正式上线切换并对外开放。

   五是平稳升级ITS客户端系统。系统正式切换之前,及时提醒扣缴单位在线更新升级客户端系统,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扣缴客户端全功能版本及接口标准,供扣缴单位下载使用。密切关注扣缴单位软件升级和应用情况,辅导扣缴单位按期正常申报个人所得税。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群、QQ群等多渠道、全方位的提醒和辅导方式,确保每一个扣缴单位都能完成个人所得税客户端最新版本升级工作。

  六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渠道开展宣传辅导。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在线远程协助、人工客服、机器人客服等多种方式,确保纳税人能够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个税改革相关政策与操作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