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供热企业税收减免 全力保障城镇居民温暖过冬

  城市冬季供热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近年来,自治区税务系统从保障民生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扎实推进民生保障工作。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共计为226户供热企业减免各类税收98455万元。其中,免征增值税87267万元,免征房产税4452万元,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6736万元。

  ——认真排查,严格落实,做好税收减免保障工作。全区从事热力生产和经营的纳税人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由于燃料和生产成本提升、供热产品公共服务属性和政府定价政策等原因,全区供热企业的居民供热业务历年来处于亏损状态。这些企业依靠税收减免、政府补助、向非居民供热盈利这三种方式弥补亏损后,整体处于微利状态。为扶持供热企业发展,全区各级税务机关认真做好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辅导解读,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认真开展政策执行的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并研究解决实际执行中出现的若干问题。三是各地税务机关将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列为重点宣传内容,通过网站、纳税人学堂、税企QQ群、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并对符合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多方共赢。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以来,起到了较好的政策扶持效果,对社会各方面都发挥了积极引导作用。对供热企业来说,通过享受税收减免,可以降低居民供热业务的税收负担,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对城镇居民来讲,可以享受税收政策所释放的低廉采暖红利,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对全社会来讲,扶持集中供热事业发展,逐步替代居民自行取暖,不仅可以减少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增加供热安全性,还可以减轻空气污染,促进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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