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新业绩。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开展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内涵,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统筹落实减税降费和依法组织收入工作。与财政、人行建立预算定期会商机制,制定电子退库规程,电子退库占比99%。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确保减免降缓抵退“六个到位”,全年组织税费收入3605.5亿元,完成内蒙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2.5亿元。二是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以税资政,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统战部、工商联、发改委联合举办民营企业座谈会,提请内蒙古政府按权限顶格出台地方税减免政策。用好用活税收大数据资源,发票数据纳入全区复工复产指标体系,牵头编制税电产销指数,深化企业三张报表分析,撰写分析报告455篇。助力提升开放层次,协助签署我国首例制造业“走出去”企业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文本,支持赤峰、满洲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启动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三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税务总局等13部门联合推出的5类16项48条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16家金融机构发放“银税互动”信款69.8亿元。218项业务“非接触式”办理,200项“全程网上办”,网报率99%以上,电子发票覆盖面71.6%。税务服务“好差评”、财行税一体化纳税申报、大企业票据智能识别等举措获得好评。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我区资源税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等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审查规则、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落实。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对涉及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有效促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将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作为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法治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完成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并明确运行维护的要求,完成全系统8786名执法人员、2079条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84104条准予行政许可结果、135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等执法信息的公示,“法制网”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下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调整了自治区税务局本级重大执法事项审核标准,稳妥组织做好法制审核工作。二是优化税费监管方式。构建动态“信用+风险”管理方式,内外双向快反增值税发票风险,利用数据分析、风险应对等及时查补税款;完善稽查运行机制,深化与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办、公安、海关、人民银行“4+1”协作机制;强化“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力度,开展扫黑除恶、打虚打骗“三假”和大要案查办。三是扎实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树牢上下“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领导包联制,按旬召开工作推进会,严格落实税款当期未征和现在整治期的责任,组建煤炭专班,与纪检、公安、法院及金融部门通力协作,积极追损挽损。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紧盯内外部督察审计发现问题,依托税收执法考评与责任追究系统,强化人工考核,深挖相关税务人员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有效规范基层税务人员执法行为。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完成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在税务总局权责清单范本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完成全区税务系统权责事项编制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科学界定税收执法权力类型,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明确执法权力行使主体、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做实做细执法督察。先后组织开展重点督察、层级督察、专项督察,完成自治区审计厅移送涉税案件的核查处理工作,完成总局督察内审司转交纳税人投诉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2020年,全区各类执法督察发现问题21,405户次,涉及违规税费6.63亿元。三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热点舆情。制定公共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和涉税舆情应急预案,对全区税务系统涉税舆情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测,全年共计监测涉税诉求69起,均已限时妥善处置完毕,积极把舆情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依法开展重案审理,自治区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完成重大税务案件审理8件。二是依法开展复议案件审理,全年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7件。三是加强和改进涉税信访工作,加强与信访、维稳、网监、公安等部门联系,关注重点诉求人群,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在系统内全力构建“办公室统筹指导、纵向层层负责、横向负其责、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维稳大格局,织密源头防控网格。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理清部门职责,着力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取得良好社会成效。二是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制定《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787件,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三是保密防线更牢固。严格执行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的意见》,按照总局“进驻式”检查要求,持续强化保密弱项,先后多次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对机关新遴选公务员开展保密意识教育,帮助干部职工绷紧保密这根弦。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一是实现税收宣传常态化。充分利用12366热线、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全面加强日常税收宣传,重点突出对社保非税收入划转、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个税改革等热点焦点问题的宣传,解答群众疑难,增强税法遵从观念。二是扎实开展信息宣传。遵循把握话语权、增强影响力、扩大覆盖面原则,全面提升税收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层次性,在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中国税务报、内蒙古日报等国家、地方、行业媒体发表、刊出稿件300余篇。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拍摄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法治建设纪实视频《风好正扬帆》并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播放;微电影《蒙古马》被评为“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视频类扶持作品一类,纳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区局党委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带头学法、模范遵法、严格执法的表率。二是带动税务干部这个“绝大多数”,把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列入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课程,多层级、多维度开展学法用法培训。三是优化公职律师培养这个“重点人群”,举办全区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训班,积极探索公职律师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让法律人才能够机制化、常态化的参与到各项法治工作中来,着力打造一支能用、管用、好用的骨干队伍。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全区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调整优化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进一步规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程序。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推进依法治税取得了显著成效,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法治正从一种治税手段发展成为税收治理的基本方式,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依法行政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尚未成为衡量税收工作的重要标准;依法治税能力不强,执法方法、执法手段与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的执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法律专业人才缺乏,部分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未完全建立,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适应国家法治建设新要求的本领不够。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要求,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合作,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筑牢法治保障。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的重要前提,理论联系实际,入脑入心入行。二是以党建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推进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融合并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全区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四是以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引擎,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采取有效举措,统筹推进组织收入、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五是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库,按照全面覆盖和重点培养相结合原则,加强不同层次不同层级法治人才培养,着力推动整体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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