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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阿巴嘎街15号;邮编:026000;电话:0479-8269828 传真:0479-826372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同时,全面落实自治区税务局和锡盟盟委、行署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夯实公开基础,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并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确认后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网站专栏公开,202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5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申请渠道,及时受理各类方式和渠道的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环节,严格按新条例要求受理依申请公开事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区局相关规定,盟局办公室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程(试行)》,在盟局办公室设置了专职联络员,全盟税务系统也建立了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专门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公开各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集约化平台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和盟委、行署的有关要求,统一名称、格式、栏目,丰富网站内容,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管理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特别是执法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规范权力运作,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在自治区税务局和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也存在一定不足。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对各旗县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还不够。是主动公开信息覆盖面还一步拓广。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税务局和盟委行署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督查检查。适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加强对旗县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指导,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方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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