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公告
锡白税 税告 〔2025〕 2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五 年 三 月 十 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种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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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查干包古图嘎查1组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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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1152526MA7MKX7384 |
西乌珠穆沁旗日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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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翠海 |
居民身份证 |
150430********1763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能源化工园区生活区商业街A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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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1152526MA13QM0J98 |
西乌珠穆沁旗银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鲁树新 |
居民身份证 |
150430********1493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镇商业街A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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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115252639781807XE |
西乌珠穆沁旗昌隆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张玉文 |
居民身份证 |
220323********6319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能源化工园区生活区董财个体商住楼105-205铺 |
5 |
N2152526MF94036791 |
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乌兰敖都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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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音巴图 |
居民身份证 |
152526********3318 |
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乌兰敖都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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