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0
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盖管理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盖管理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盖管理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东风大街12号;邮编:026320;电话:0479-3353088;传真:0479-33530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盖管理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同时全面落实自治区税务局、盟局和乌拉盖管委会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夯实公开基础,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多措并举主动公开税收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围绕2020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钉钉和微信等平台推送政策解读,加大“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宣传力度,突出抓好重要领域的政策信息、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的政务公开。并及时公开业务办理流程、严格审批手续、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实现网上办税,充分保障了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乌拉盖税务局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以来,乌拉盖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明确办公室具体承接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健全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认真进行本部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完善,使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化、规范化,确保该项工作地有序开展。三是持续推进,提升公开质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结合税务执法工作特点,做到按时更新栏目信息,规范公开内容,充分运用图表等直观化的阐述方式,便于社会公众的接受和理解。通过补短板,查不足等方式,大力抓好工作反馈的整改问题,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四)强化平台建设。按照锡盟税务局平台建设相关要求,乌拉盖税务局安排专人定期及时通过后台网站更新领导简介、税收规范性文件等相关内容。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乌拉盖税务局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点》以及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增强公开意识,把准信息公开目标方向。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对拟办公开信息由审核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才可网上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制度要求,严防保密事项泄露,维护保密信息安全。

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详情汇报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2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74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发布的内容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此项工作的认识有所欠缺,各股室间配合度不高,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发挥完全。

  改进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地及时地更新政府信息内容,提高准确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提高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