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盖管理区税务局
2024年2月认定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序号 |
企业或单位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经营地点 |
1 |
乌拉盖管理区牧野乡村养殖专业合作社 |
93152591MA0PQUNC8J |
张德明 |
152525********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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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呼仍陶勒盖村 |
2 |
乌拉盖管理区亦辰货运车 |
92152591MA7DHQDP21 |
常永亮 |
152525********0334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乌拉盖管牧场布林分场1组024号 |
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盖管理区税务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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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