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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181号;邮编:026000;电话:0479-8280130  传真:0479-822826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舆情,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情况。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对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按照规定公开,对于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落实地扎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深化重点领域,注重高质量公开。及时发布税收政策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公开新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为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政务公开中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责任,量化目标,对照相关要求,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纳税人和缴费人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与支持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系统操作不熟悉;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多样性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会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创新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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