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公告
锡开税 税告 〔2024〕 2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四 年 一 月 二 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内蒙古圣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152502MACULRCB0G |
吉亚呼 |
150423********1718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闻盛花园5号楼一单元302室(办公地点) |
2 |
内蒙古金联道能源有限公司 |
91152502MACT6405X9 |
那仁满都呼 |
152524********1517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康盛基业建材园区25号楼01025号商铺 |
3 |
锡林浩特市众之伟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91152502MA0QML622W |
周伟 |
132629********1510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南500米 |
4 |
锡林郭勒盟瑞雪丰年商贸有限公司 |
91152502MA7M3PD588 |
白雪梅 |
152530********0027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安快物流园区B-102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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