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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正蓝旗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正蓝旗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正蓝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和侍郎城路十字路口南100米,邮编:027200;电话0479-4231607;传真:0479-42316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正蓝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盟税务局、正蓝旗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正蓝旗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并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后在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5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单位暂时没有此类情况。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我单位暂时没有此类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流程,加强信息梳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政务信息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公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全面、及时,并确保不泄密。

二是按照要求,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原则,结合我单位实际,把推进政务公开和转变政府职能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三是把握公开内容,结合我单位实际,把税法宣传、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同时不定期公布详细工作动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不定期详细公布广大群众关心的税收法律法规、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具体、有深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发挥税务部门涉税宣传独特作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网站应用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门户网”效用,不断强化税务局门户网站第一平台效用,加快门户网站建设进度,配合盟税务局对网站内容和功能统一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推动平台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积极参与正蓝旗政务平台建设,同正蓝旗人民政府加强协调交流,围绕舆情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主动公开纳税人需要的涉税信息,实事求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监督。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监督保障机制,各股(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发布工作,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压实监督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正蓝旗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平台信息更新慢。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单一,每月更新内容固定且更新时间集中。三是重点领域信息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部门有效参与政务公开的途径范围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将针对上一年度发现的不足,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采取专岗专人负责信息公开,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运维工作。二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不出现空白栏目。三是提高机关各责任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程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主动公开的自觉性,增加纳税人普遍关注的涉税业务的公开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内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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