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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正镶白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正镶白旗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工作,进行信息公开。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正镶白旗税务局联系。(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朝格温都开发区;邮编:013800;电话:0479-6521550;传真:0479-65215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围绕2021年全旗税收工作主责主业,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及征管质效措施。

    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

    三是切实推进纳税服务公开。及时公开办税指南、最多跑一次清单等办税事项,积极宣传纳税人权利义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正镶白旗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正镶白旗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正镶白旗税务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情况,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国家税务总局正镶白旗税务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切实回应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诉求

    二是严格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较小考核,细化、量化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检查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四)做好平台建设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积极做好对政策法规、办税信息、机构职能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渠道。

   (五)完善监督保障,确保科学规范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辅导,增强各部门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的能力。

    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待公开信息进行多重审核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尤其是纳税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税收优惠政策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机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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