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公告
白税 税告 〔2024〕9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正镶白旗税务局(签章)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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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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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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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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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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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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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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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2C62BC9B1E48D561A3EE24573C16
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
2024-02-04 18:00:00
10111525010000066261
9315252908958480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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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建华牛羊育肥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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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永胜
马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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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29********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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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朝格温都尔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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