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镶黄旗税务局
非正常户纳税人
企业或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居民身份证 |
经营地点 |
内蒙古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152528MA0PW66A03 |
格日勒图 |
152528********051X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新宝拉格镇塔米尔小区塔米尔商场 |
镶黄旗济生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91152528MA0QBQ5N1X |
包红梅 |
152322********4000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新宝拉格镇白音小区街面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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