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公告
黄税 税告 〔2024〕 10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镶黄旗税务局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三 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企业或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居民身份证 |
经营地点 |
内蒙古特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91152528MA0MYJGU1H |
额日登巴图 |
152528********2017 |
镶黄旗新宝拉格镇文贡街创业孵化园 |
镶黄旗巴音宝力道选育德美羊专业合作社 |
931525285946077224 |
都日斯哈拉图 |
152528********1019 |
镶黄旗新宝拉格镇宝日达布苏嘎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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