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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乌珠穆沁旗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西乌珠穆沁旗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西乌珠穆沁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乌珠穆沁街;邮编:026200;电话:0479-2266555 传真:0479-22665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西乌珠穆沁旗税务局在总局、区局、盟局党委和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税收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税收现代化总目标,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西乌珠穆沁税务局严格落实《新条例》要求以纳税人和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第一时间发布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的各项税收政策,确保政策直达快享。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及时修订信息公开办法,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流程组织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决策和执行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管理意识、管理能力。

  (四)平台建设。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定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和报送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五)监督保障。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紧箍咒”作用,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大,周知性亟待进一步扩充,确保广大群众尤其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知晓度;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落实要完善,对照《条例》要求,各环节工作都还有不够完善的方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还存在一些公开内容公布偏慢,对细节把关不严、对发布平台应用不充分等情况。

  2023年,我局将不断改进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着力补齐短板,打造亮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丰富公开形式和公开方法,拓展信息公开阵地宽度,扩大宣传范围,强化宣传成效。二是做好与工作结合。结合当前税收工作重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三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氛围营造,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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