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西乌珠穆沁旗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西乌珠穆沁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乌珠穆沁街;邮编:026200;电话:0479-2266555 传真:0479-22665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乌旗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1358”工作思路,锚定“稳中求进、进中求优”总基调,围绕“做实旗县局”工作目标,聚焦“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三大领域,齐头并进抓执行,系统谋划抓推进,守正创新促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升级晋档,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第一时间发布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的各项税收政策,确保政策直达快享。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组织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决策和执行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管理意识、管理能力。
(四)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明确职责流程,充实人员力量,有针对性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升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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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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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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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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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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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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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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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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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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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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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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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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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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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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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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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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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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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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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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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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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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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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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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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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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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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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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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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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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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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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