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公告
西税 税告 〔2025〕 9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2025年9月1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企业或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居民身份证 |
经营地点 |
西乌珠穆沁旗按兴物业有限公司 |
91152526MAD5TDJ26R |
白建华 |
152526********2743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浩勒图高勒镇雅日盖图嘎查5组9号 |
内蒙古呼思楞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91152526MAEHDDYQ3U |
呼日查毕力格 |
152526********1210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罕乌拉街老城建商住楼西数4号商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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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