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51231-9/2024-08270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标题
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发文字号
西税 税告 〔2024〕 2 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乌珠穆沁旗税务局
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2024年
2
月
1日
附件:
一月非正常户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