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太仆寺旗税务局第三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我局截至2025年9月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情况进行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太仆寺旗税务局2025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清册
-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太仆寺旗税务局第三季度欠税公告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