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51231-9/2024-08795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太仆寺旗税务局2024年2月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2日
发文字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太仆寺旗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太仆寺旗税务局2024年2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详见附件)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薄和发票暂停使用。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太仆寺旗税务局2024年2月非正常户公告.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