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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苏尼特右旗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结合苏尼特右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苏尼特右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额仁淖尔街与杭盖路交汇处路北;邮编:011200;电话:0479-7223070,传真:0479-722307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尼特右旗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大力推进苏尼特右旗税务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苏尼特右旗税务局切实加强对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局各项信息,不断满足群众获取信息需求。一是依托政务网主动公开。按照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统一发布;二是依托其它载体主动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电视新闻、税务网站等形式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本局办公室,特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我局主要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平台为主,电视新闻、政务服务大厅LED显示屏为辅,各类活动为载体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乌兰牧骑+税务”政策宣传品牌,积极推广使用网络纳税人学堂、i税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

(五)监督保障

   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按照“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对拟公开事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二是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提高税收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并尽量在公布内容概述的同时,添加附件,以供下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写作方法、内容组织、文体格式等方面缺乏创新,还需继续改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钻研不够,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规范等,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加强基础性工作业务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探索、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强常规性业务联系。结合自身职责,积极主动与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管理的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及沟通,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检查强度及研判力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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