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纳税人(企业/单位)
非正常户公告
苏右税 税告 〔2024〕 9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四 年 十二 月 二 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企业/单位)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苏尼特右旗蒙鲜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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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5252439789462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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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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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3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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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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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赛汉升辉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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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52524MA7M03MA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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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他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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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2********57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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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工业园区(原任氏汽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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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纳税人(个体工商户)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苏尼特右旗好兄弟骨汤涮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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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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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52524MA0NL2WX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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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24********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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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赛汉镇北方商城东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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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