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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锡林浩特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度锡林浩特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锡林浩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29号;邮编:026000;电话:0479-8225742;传真:0479-82256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锡林浩特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紧紧围绕各项工作要求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深化重点领域,注重高质量公开。及时发布税收政策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底,对外发布辖区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1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同意公开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局认真做好信息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及时整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公开新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公开》精神,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公开内容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针对政务公开中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责任,量化目标,对照相关要求,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纳税人和缴费人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与支持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效率不高、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少,专业化水平有待于提高。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加强信息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本单位依法依规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公开形式方便快捷,制度保障健全有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考核税收年度工作、建立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税收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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