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度锡林浩特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锡林浩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29号;邮编:026000;电话:0479-8225742;传真:0479-82256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锡林浩特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紧紧围绕各项工作要求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深化重点领域,注重高质量公开。及时发布税收政策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底,对外发布辖区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同意公开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局认真做好信息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及时整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公开新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公开内容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针对政务公开中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责任,量化目标,对照相关要求,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纳税人和缴费人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与支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