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51231-9/2024-03717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标题
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发文字号
锡市税 税告 〔2024〕 27 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浩特市税务局
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浩特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浩特市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4110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