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51231-9/2024-02895
主题分类
其他信息
标题
失效税务证件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8日
发文字号
锡 市 税 税 告 〔 2024〕 25 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浩特市税务局
失效税务证件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其使用的税务登记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具体名单和证件见“失效税务证件清单”)。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浩特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失效税务证件公告2024100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