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试行)》(内国税发[2017]77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依据、主体、抽查户数、抽查所属期间、方式、结果等事项清单。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稽查局及跨区域稽查局双随机案件立案检查4户,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业、批发和零售业,检查所属期为2021年至2023年。目前2户已结案。2024年双随机案件查补入库3588.23万元,其中税款3369.84万元,滞纳金132.63万元,罚款85.76万元。
锡盟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不定向随机抽取10户开展辅导自查,经自查,入库10453.1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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