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5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信息管理,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各项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全年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工作动态及政策文件105条。其中,通过外网网站发布通知公告23条,政务动态信息82条。及时转载并深入解读国家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征管服务举措等,编制并免费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与解读产品,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按时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注重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和法律政策引导工作,努力提升申请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动态更新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标签和状态说明。加强网站栏目和信息内容的日常巡检与维护,确保对外提供的信息准确、权威、及时、可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在巩固官方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传播渠道。优化“兴安税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功能,运用长图、短视频、互动H5等更接地气、更易传播的形式,解读税费政策、展示服务亮点、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247篇,累计阅读量超13.6万次,政策传播的覆盖面与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评指标,强化日常督导。组织开展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与调研,针对薄弱环节加强业务指导。通过案例教学、专题培训等方式,持续提升全系统特别是基层单位和一线人员的公开意识与业务能力。将《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纳入新入职人员及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仍有提升空间,部分信息的更新发布节奏可以进一步优化。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虽然有所丰富,但解读内容的精准性和对不同受众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平台间信息协同发布与管理的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围绕年度重点税收改革任务和纳税人缴费人高频关注领域,制定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关键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建立健全“政策出台+解读材料”同步制作、同步发布机制,更多采用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场景模拟等多元化方式,开展分众化、互动式解读,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度。三是优化平台管理机制,加强官方网站与新媒体平台的一体化管理与联动发布,探索运用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发布效率和一致性。四是强化能力培训与考核,举办全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将平台操作、内容制作、舆情应对等纳入培训重点,并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持续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北滨河小区兴安盟税务局 

  邮编:137400 电话:0482-8237552

   本机关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邮编:010020 网站标识码:bm29050005 蒙ICP备11002660号-2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