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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突泉县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的“盟市信息公开目录”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突泉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突泉镇建设居委会3区36段52幢,邮编:137500,电话:0482-5166669)。  

 

一、总体概述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突泉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税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区局、盟局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主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透明高效的税收服务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主动公开,打造阳光税务

 

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实践。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渠道和方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如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措施、行政执法信息等,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我们建立了健全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在推进政务公开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将保密工作放在首位。一是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局党委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既符合公开要求又严守保密纪律。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已公开信息无泄密情况发生。三是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严格区分内外网及涉密媒介使用,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三)优化服务体验,丰富公开内容

 

我们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创新自选动作,如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办税指南更新、税收知识问答等,形成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社交媒体平台、税务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税收动态、政策文件、办税流程等信息,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成效

 

我们注重发挥信息公开在促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医保、社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共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提高信息公开的智能化、个性化水平。通过举办税收政策宣讲会、开展在线答疑、建立税企沟通群等方式,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关切,解决办税难题,确保税收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回顾2024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持续取得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与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机制尚需强化,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精准度和针对性有待提升,存在内容分散、流程繁琐、涵盖范围需进一步拓宽等问题。三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距离公众期待尚有差距,需进一步增强信息的即时更新和主动披露能力。

)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计划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机制。通过优化考核体系,设定更为明确、具体的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以此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驱动力。

二是拓宽政府信息的发布平台与渠道。积极挖掘并利用好地方媒体资源,特别是在税收宣传和信息公开方面的潜力,旨在解决信息滞后、信息不对称、资源共享不足、工作协同不畅等问题,构建多元化、高效的信息传播网络。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规范公开内容,对公开程序、方式及监管措施进行全面审视和改进,特别聚焦于政策宣传解读、税收服务优化等关键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贴近民众需求,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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