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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今后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和平街285-1,邮编:137400,电话:0482-8207189):

  一、基本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共设13个内设机构(含机关党委、纪检组),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全局领导班子成员6人、部门负责人13人。全局共有在职职工92人。其中公务员62人、其他人员30人。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扎实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报送和发布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发区税务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还不够强,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质量不太高、内容还不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和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做到公开及时有效、内容全面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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