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扎赉特旗税务局关于扎赉特旗税务局所属
税务所机构编制调整优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构编制调整优化工作部署,经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扎赉特旗税务局对所属税务所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撤销阿尔本格勒镇税务所
1.自2025年6月1日起,撤销阿尔本格勒镇税务所,胡尔勒镇税务所承担原阿尔本格勒镇税务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政府路,联系电话0482-6530553。
2.原阿尔本格勒镇税务所尚未半结的事项由胡尔勒镇税务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二、撤销巴彦乌兰苏木税务所
1.自2025年6月1日起,撤销巴彦乌兰苏木税务所,胡尔勒镇税务所承担原巴彦乌兰苏木税务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政府路,联系电话0482-6530553。
2.原巴彦乌兰苏木税务所尚未半结的事项由胡尔勒镇税务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撤销新林镇税务所
1.自2025年6月1日起,撤销新林镇税务所,胡尔勒镇税务所承担原新林镇税务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新林镇新政路,联系电话15734823733。
2.原新林镇税务所尚未半结的事项由胡尔勒镇税务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四、撤销巴达尔胡镇税务所
1.自2025年6月1日起,撤销巴达尔胡镇税务所,胡尔勒镇税务所承担原巴达尔胡镇税务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政府路,联系电话0482-6530553。
2.原巴达尔胡镇税务所尚未半结的事项由胡尔勒镇税务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五、撤销巴彦扎拉嘎乡税务所
1.自2025年6月1日起,撤销巴彦扎拉嘎乡税务所,胡尔勒镇税务所承担原巴彦扎拉嘎乡税务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政府路,联系电话0482-6530553。
2.原巴彦扎拉嘎乡税务所尚未半结的事项由胡尔勒镇税务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六、撤销阿拉达尔吐苏木税务所
1.自2025年6月1日起,撤销阿拉达尔吐苏木税务所,胡尔勒镇税务所承担原阿拉达尔吐苏木税务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政府路,联系电话0482-6530553。
2.原阿拉达尔吐苏木税务所尚未半结的事项由胡尔勒镇税务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七、撤销宝力根花苏木税务所
1.自2025年6月1日起,撤销宝力根花苏木税务所,巴彦高勒镇税务所承担原宝力根花苏木税务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政府路,联系电话0482-6765953。
2.原宝力根花苏木税务所尚未半结的事项由巴彦高勒镇税务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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