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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9号,邮编:137805,电话:0482-71222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面落实兴安盟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夯实公开基础,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人,审核环节落实到位,强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始终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全年网络媒体发布信息21篇,地方媒体发布信息7篇,省级媒体发布信息1篇,并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2021年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广度、深度和效率上,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的把握上,公开渠道的集成联动上,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兴安盟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围绕全市税收工作重点任务,全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解读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对应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发布重要信息时,做好深入解读的工作预案。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做好公众关切信息的回应工作。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信息公开作用,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权责清单、税收政策、行政执法、财务收支、政府采购、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加强化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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