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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兰浩特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乌兰浩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兰浩特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乌兰浩特市税务局网页频道公开政府信息可统计56条,包括机构概况4条,税收统计0条、税收政策相关0条,行政执法信息0条,年度预、决算信息0条,政府采购0条,工作动态0条,通知公告类36条,其他信息0条。通过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专栏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44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完善内部回复会上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依据清单,结合税务工作实际,逐项确定公开标准。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后的管理,结合公开信息属性检查,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对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

  )监督保障方面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积极参加乌兰浩特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在局内全员培训和办公室条线培训中增加新《条例》相关内容,确保全员知晓、条线领会、一线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乌兰浩特市税务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还不够强,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质量不太高、内容还不全面。三是推送政策文件的精准解读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多样性,围绕税费政策,发布图解、视频动漫类解读产品,以更加通俗易懂、灵活生动的形式展示给纳税人缴费人。二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是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乌兰浩特市税务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和范围,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乌兰浩特市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兰浩特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安南路乌兰浩特市税务局,邮编:137400,电话:0482-5166669)。

  本机关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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