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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兰浩特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深化信息公开平台运用,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1年通过乌兰浩特市税务局网页频道公开政府信息可统计46条,包括机构概况4条,税收统计0条、税收政策相关22条,行政执法信息0条,年度预、决算信息0条,政府采购0条,工作动态0条,通知公告类14条,其他信息0条。通过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专栏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条。 

  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完善内部回复会上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 

  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标准有序。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依据清单,结合税务工作实际,逐项确定公开标准。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后的管理,结合公开信息属性检查,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对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 

  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立足区局网站基本设置,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在统一模板的基础上优化栏目设置,突出办税服务和减税降费等热点信息。 

  监督保障逐步强化。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积极参加乌兰浩特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在局内全员培训和办公室条线培训中增加新《条例》相关内容,确保全员知晓、条线领会、一线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部分对外公开信息不准确、不丰富、不安全等问题,建立报送审核制度,确保信息更新及时、表达准确、链接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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